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划片招生、儿童入学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等内容,详情如下:
一、严格学生资格审查,落实划片招生政策
1.小学一年级招生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适当推迟,但不能迟于7周岁)。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郸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有行动能力和接受能力的,可随班就读。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划片安排入学,携带户籍证明、房产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凡招收不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校长记过处分。
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教体局统一划定,并监督其招生工作。各乡镇中小学由中心校划定其招生区域,并监督其招生工作。
小学片区划分
南关小学:育新社区、友谊社区、李庄社区。
西环小学:英庄社区、夏庄社区。
东环小学:王寨社区。
北关小学 :吉祥社区、永安社区、北关社区。
建设街小学:王楼社区、张小庄社区。
新村小学:新村社区。
郑小楼小学:郑小楼社区、王老家社区。
赵寨小学:赵寨社区、曹董庄社区、马侯庄社区。
丁寨小学:丁寨社区、丁寨安置区。
孔桥小学:孔桥社区。
实验小学集团:和平社区、向阳社区、二桥社区、东街、南街社区、城武社区。
第二实验小学:洺河以南、府东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公园西路以东区域及丁老家社区所辖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闫庄校区:闫庄社区。
第二实验小学罗堂校区:新华路以南、府东路以西、智圣大道以北、和谐路以东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响盘校区:新华路以南、和谐路以西、智圣大道以北、公园西路以东区域。
第三实验小学:方远国际花园、阳光社区、方远洺水城、晋岗社区、建业新城、润城一号院。
第三实验小学北环校区:胡庄社区、吴庄社区。
高新区学校小学部:黄庄社区、王老家社区、马侯庄社区、曹董庄、东街、久鸿市场购房户。
外国语实验小学:新华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公园西路以东、智圣大道以北。
郸城中学附属小学:支农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交通路以南、智圣大道以北。
求真小学:公园北路以北、公园东路以西、郸淮路以南、公园西路以东。
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交叉片区内适龄学生可选择片区内1所学校就读;民办学校需无条件接收本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入学(学生正常交费)。
(2)中心城区拆迁户,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可选择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2.七年级招生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入城区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凡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六年级毕业生要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房产证明,经学校收集由基础教育股进行审核,安排至相应的片区初中。
实验中学:向阳社区、和平社区、王寨社区、城武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二桥社区、育新社区和友谊社区长寿街以东部分。
第二实验中学:洺河以南、公园西路以东、南外环以北、府东路以西区域及新城区的丁寨社区、杨庄社区、闫庄社区、胡集后屯行政村、闫楼社区。
第三实验中学:李庄、夏庄、英庄社区,育新、友谊两社区长寿街以西部分,闫庄社区,洺北胡庄社区、吴庄社区、吉祥社区、北关社区、永安社区以及府东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新华路以南、智圣大道以北区域。
第四实验中学:新城区杨庄社区,城郊乡陆庄行政村,钱店朱寨行政村、杨集行政村、大冯行政村、胡庄行政村、侯集行政村、罗米行政村,石槽镇大曹楼行政村、夏庄行政村,巴集乡青庄行政村和罗庄行政村。
高新区学校初中部:郸淮快速路以南、支农路以东、未来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除实验中学招生区域以外的区域以及马侯庄社区、王老家居委会的郑老家自然村和宋庄自然村、洺北永安社区和北关社区。
第五实验中学:新华路以南、公园西路以东、南外环以北、府东路以西区域及新城区的丁寨社区、杨庄社区、闫庄社区。
第六实验中学:洺河以北,郸淮快速路以南、支农路(洺河北)以西除洺北胡庄、吴庄、吉祥三个社区以外的区域及胡集乡后屯行政村的丁楼自然村、杨庄自然村,西至郸淮快速路与洺河交叉口。
第八实验中学:洺河以北,郸淮快速路以南、支农路(洺河北)以西除洺北胡庄、吴庄、吉祥三个社区以外的区域及胡集乡后屯行政村的丁楼自然村、杨庄自然村,西至郸淮快速路与洺河交叉口。
求真中学:公园北路以北、公园东路以西、郸淮路以南、公园西路以东。
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交叉片区内适龄学生可选择片区内1所学校就读;民办学校需无条件接收本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入学(学生正常交费)。
(2)中心城区拆迁户,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可选择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二、起始年级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1.有辖区内正式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2.在城区购房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房产证或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或者收据。房子没有正式交工入住及交工没有实际入住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交费证明。
(3)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材料与房产证明一致。
3.在城区经商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招生片区内正式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6个月以上(截至7月30日)。
(2)提供6个月以上的税收证明或者卫生费、管理费等收费证明。
(3)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全款发票或收据。没有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交费证明。
(4)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户口材料与房产证明一致。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对应的招生区域内有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在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
(2)对应招生区域的城区居住证。
(3)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房协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交费证明。
(4)在郸城城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5)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5.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文件和认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经卫生部认定的援助外国的医疗人员及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等优抚对象要提供相关认证文件和资格证书。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审核注册,小学和初中同步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属学校审核。学校只受理学生或者监护人报名业务,不受理其他单位或个人统一组织的报名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